工傷認定:上下班途中時間路線合理可算工傷
據新華社北京8月31日電(記者 白陽)9月1日起,一批新的法規規章開始施行。其中,此前備受關注的非營運類車輛6年內免上線檢驗制度從本月開始正式實施,將為廣大車主帶來便利。
機動車檢驗:6年內私家車免上線檢驗
公安部、國家質檢總局聯合公布的《關于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規定,自今年9月1日起試行大部分6年以內的在用私家車免上線檢驗。
免檢車輛的范圍為6年以內的非營運轎車和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面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除外。2010年9月1日(含)之后注冊登記的私家小汽車,可享受免檢政策;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冊登記的私家小汽車,仍執行原檢驗規定。
根據意見,今后6年以內的非營運轎車和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每2年需要定期檢驗時,車主提供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征證明后,處理完交通違法、交通事故后,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門申請領取檢驗標志,無需到檢驗機構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工傷認定:上下班途中時間路線合理可算工傷
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9月1日起施行。該規定就工傷保險認定等內容進行了細化,突出保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規定細化了工傷認定中的“工作原因、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外出期間”以及“上下班途中”等問題。根據規定,符合下列4種“上下班途中”的情形將受到法院支持: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
煤炭經營:高灰高硫劣質煤將退出市場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的《煤炭經營監管辦法》9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辦法更加注重環保方面的監管,明確要求禁止銷售或進口高灰分、高硫分等劣質煤炭。
根據辦法,凡銷售或進口高灰分、高硫分劣質煤炭,或向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等范圍內單位或個人銷售不符合規定標準煤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炭經營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列入違法失信名單并向社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