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社廳關于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的通知
川人社辦發〔2014〕234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發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團委,人民銀行成都分行營業管理部、各市(州)中心支行,各高校: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九部門統一安排部署,根據省委、省政府促進大學生就業創業總體要求,我省將啟動實施2014—2017年新一輪“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促進大學生就業創業的決策部署,以落實新一輪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為主線,把引領大學生創業放在創業工作首位,堅持政府政策支持與大學生自身努力相結合,堅持以創新帶動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推動經濟發展與就業創業良性互動,為我省奮力推進“兩個跨越”提供重要支撐。
(二)目標任務
通過各方共同努力,使大學生的創業意識和創業能力進一步增強,支持大學生創業的政策制度和教育培訓體系、平臺支撐體系、扶持服務體系更加成熟,政府激勵創業、社會支持創業、大學生勇于創業的機制更加完善,大學生創業規模繼續擴大,創業比例、創業成功率和帶動就業率顯著提高,確保實現人社部下達的2014—2017年引領3.5萬名大學生創業的預期目標(其中,2014年0.6萬名,2015年0.8萬名,2016年1萬名,2017年1.1萬名)。2014年全省創業引領計劃目標任務數,包含省政府就業促進民生工程中“高校畢業生實現創業”目標計劃數,具體分解情況見附件。
二、政策措施
(一)普及創業教育
各地教育部門要加強對高校創業教育工作的指導和管理,推動高校普及創業教育,實現創業教育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各高校要積極開展業務知識和能力培訓,努力培養一支專業化、高水平、高素質的創業教育師資隊伍;要進一步拓寬創新創業指導課的覆蓋面,科學安排課程時間和內容,豐富授課方式,全面普及創新創業知識,并納入學分管理,使所有大學生都接受創新創業教育,培養創新創業意識。各地要積極組織開展“青春創業大講堂”、“創業指導進校園”等活動,充分激發大學生創業熱情。
(二)加強創業培訓
各地人社部門要加強與教育部門和高校的銜接,以創業愿望強、有一定創業潛力和培訓需求的大學生為重點,編制專項培訓計劃,組織有資質的培訓機構開展培訓,提高創業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提升大學生的創業素質和創業能力。積極整合校內外資源,共同推動實施“逐夢計劃”等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培訓項目,提升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能力。對成功創業的大學生,組織參加“我能飛”全省大學生成功創業者提升培訓,增強經營管理能力,提高創業企業的存活率。對參加創業培訓的大學生,按規定給予創業培訓補貼。
(三)提供工商登記和銀行開戶便利
各地工商部門要按照我省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落實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拓寬企業出資方式,放寬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要進一步完善工商登記“綠色通道”,簡化登記手續,優化業務流程,為創業大學生辦理營業執照提供便利。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小額經營者,免予工商登記,實行社區備案。對符合條件的創業大學生,按規定減免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積極會同有關部門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改進金融服務,為創業大學生辦理企業開戶手續提供便利和優惠。
(四)提供多渠道資金支持
各地要認真落實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在符合規定前提下,加大對大學生創業的金融扶持力度,簡化反擔保手續,重點支持吸納大學生較多的初創企業。要鼓勵企業、行業協會、群團組織、天使投資人等設立大學生創業投資基金,以多種方式向創業大學生提供資金支持。對支持創業早期企業的投資,符合規定條件的給予所得稅優惠或其他政策鼓勵。要充分發揮大學生創業專項資金、創業補貼資金的政策效應,落實大學生創業補貼和創業吸納就業獎勵政策,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要充分發揮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作用,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創業實體給予支持。要充分發揮四川省科技創新苗子工程專項資金對大學生創新創業的支持作用,加強我省青年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培育一批富有創新精神和較強科技創新創業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苗子及團隊。
(五)提供創業經營場所支持
各地要充分利用大學科技園、科技企業孵化器、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農業產業園、城市配套商業設施、閑置廠房等現有資源,建設大學生創新創業園區(孵化基地),為創業大學生提供創業經營場所。各高校要積極建立大學生創新創業俱樂部,提供專門場地并在部門綜合預算中統籌安排經費予以保障。對建立大學生創新創業園區(孵化基地)和俱樂部的地方和高校,有關部門要積極給予對口支持和業務指導。規范大學生創新創業園區(孵化基地)的認定和管理,進一步健全扶持機制。各地要鼓勵、支持大學生創業企業入駐小企業創業基地。對入駐省級小企業創業示范基地的科技型小微企業,從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專門安排資金,給予生產廠房租賃補貼。
(六)加強創業公共服務
各地要依托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在人力資源市場、街道(鄉鎮)、社區公共就業服務場所設立創業服務窗口,組建創業指導專家隊伍,建立創業項目庫,提供政策咨詢、創業培訓、項目推介、開業指導、金融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公共服務。各地要在政務服務中心設立大學生創業服務窗口,為大學生創業提供一站式服務。各地、各高校要充分發揮大學生創新創業俱樂部等交流平臺作用,為創業大學生及時了解政策和行業信息、學習積累經驗、尋找合作伙伴和創業投資人創造條件。要定期舉辦“挑戰杯”系列競賽和高校畢業生創業大賽并引導大學生參加,使之成為凝聚青年創業者、展示創業方案和創業項目的舞臺。要拓寬人事和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服務范圍,為創業大學生提供檔案保管、人事代理、職稱評定、社保代理等服務。要充分發揮留學人員回國服務工作體系的作用,對留學回國創業人員開展針對性服務,幫助他們了解國內信息、熟悉創業環境、交流創業經驗、獲得政策扶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視大學生創新創業工作,依托政府就業創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加大人力、財力投入,為本計劃實施提供有力保障。要結合實際制訂貫徹落實方案,明確目標和進度指標、任務和政策措施、責任分工和完成期限。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樹立全局意識,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確保本計劃順利實施。
(二)加強績效考核
省級有關部門將把本計劃落實和執行情況,作為對各地大學生創業工作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各地要統籌協調,扎實工作,認真推進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民生工程和民生實事,力爭實現更高目標,不斷推進工作取得實效。
(三)加強輿論宣傳
各地要通過大眾傳媒,特別是大學生喜聞樂見的微博、微信和手機短信等,廣泛宣傳鼓勵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的政策措施,以及創業大學生勇于創業、成功創業的典型事跡,加強對社會輿論的引導,努力營造鼓勵創新、崇尚創業、褒獎成功、寬容失敗的社會氛圍。當前,要重點宣傳好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大力度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意見》(川辦發〔2014〕26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體制機制大力促進大學生和科技人才創新創業的意見》(川委辦〔2014〕25號),讓大學生了解政策,熟悉政策,掌握政策,享受政策,最大限度地發揮政策效益。
(四)加強情況報送
各地人社部門要牽頭做好本計劃執行情況統計工作。本計劃執行進度不單獨報表,納入《高校畢業生創業補貼資金使用情況表》按月上報。要充分利用《四川省就業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把創業補貼對象、補貼金額等納入系統管理。從2015年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依托《四川省就業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定期向各地通報本計劃執行情況和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
各地人社部門要對本計劃執行情況形成年度總結報告,于次年1月15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聯 系 人:崔慧英;聯系電話(傳真):028-86111756;
電子郵箱:stjycjc@126.com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 川 省 教 育 廳 四 川 省 科 學 技 術 廳
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四川 省 財 政 廳
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共青團四川省委員會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