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臺促經濟穩增長措施 困難企業可緩繳養老保險
昨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促進當前經濟穩增長的十六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從工業、消費等幾個方面保持經濟總體平穩增長。《措施》將從即日起實施,有效期為一年。
四川將加大投資力度,著力推進151個重點工業和技術改造項目,并進一步減少投資項目審批事前審查內容,提高審批效率。四川將鼓勵政府集中采購所需產品(服務)及醫保類目錄藥物等,同質同價條件下優先就近采購。同等條件下,優先將省內電子信息、汽車產品納入政府采購。四川還將引導和支持各市(州)因地制宜開展節慶展會商品促銷活動。另外,對涉企收費實施清單管理,取消省級以下設立的涉煤收費,取消白酒生產許可證年審收費。
產業
本月底未開工項目
收回已撥付資金
按照《措施》,四川將著力推進151個省政府重點工業和技術改造項目,對完成技術改造目標任務較好的市(州),在安排省級技術改造資金時予以傾斜支持。縣級以上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撥付給企業的專項資金,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作為征稅收入。
同時,對在建的工業項目進度進行清理檢查。《措施》明確,2012年、2013年財政預算專項資金支持的工業項目在2014年6月30日前未開工建設或停工超過6個月的,收回已撥付資金,用于支持新確定的重點項目。
除了工業項目,四川還將扶持現代服務業以及電子商務的發展。今年,四川將支持20個省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建設。重點支持公共服務平臺和自主創新平臺建設、信息化改造提升、品牌建設和招大引強。
對當年投資額10億元以上、帶動性強的服務業重點項目,四川將按一定比例給予貸款貼息扶持。制造業主輔分離設立的服務企業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可減按20%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其中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微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同時,四川將深入推進“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提升工程”,改進和加強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拓寬首貸戶范圍。對注冊成立3年內、進入小企業創業示范基地租用生產經營場地的科技型小微企業,給予企業50%的廠房租金補助。
在金融產業方面,四川將提升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能力,加強融資對接,建立重點企業、重點項目信貸審批綠色通道,提高放貸效率。另外,四川支持企業利用短期債券、中期票據等銀行間市場直接債務融資工具融資。
四川將加大投資力度,著力推進151個重點工業和技術改造項目,并進一步減少投資項目審批事前審查內容,提高審批效率。四川將鼓勵政府集中采購所需產品(服務)及醫保類目錄藥物等,同質同價條件下優先就近采購。同等條件下,優先將省內電子信息、汽車產品納入政府采購。四川還將引導和支持各市(州)因地制宜開展節慶展會商品促銷活動。另外,對涉企收費實施清單管理,取消省級以下設立的涉煤收費,取消白酒生產許可證年審收費。
產業
本月底未開工項目
收回已撥付資金
按照《措施》,四川將著力推進151個省政府重點工業和技術改造項目,對完成技術改造目標任務較好的市(州),在安排省級技術改造資金時予以傾斜支持。縣級以上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撥付給企業的專項資金,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作為征稅收入。
同時,對在建的工業項目進度進行清理檢查。《措施》明確,2012年、2013年財政預算專項資金支持的工業項目在2014年6月30日前未開工建設或停工超過6個月的,收回已撥付資金,用于支持新確定的重點項目。
除了工業項目,四川還將扶持現代服務業以及電子商務的發展。今年,四川將支持20個省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建設。重點支持公共服務平臺和自主創新平臺建設、信息化改造提升、品牌建設和招大引強。
對當年投資額10億元以上、帶動性強的服務業重點項目,四川將按一定比例給予貸款貼息扶持。制造業主輔分離設立的服務企業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可減按20%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其中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微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同時,四川將深入推進“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提升工程”,改進和加強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拓寬首貸戶范圍。對注冊成立3年內、進入小企業創業示范基地租用生產經營場地的科技型小微企業,給予企業50%的廠房租金補助。
在金融產業方面,四川將提升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能力,加強融資對接,建立重點企業、重點項目信貸審批綠色通道,提高放貸效率。另外,四川支持企業利用短期債券、中期票據等銀行間市場直接債務融資工具融資。
發布日期:2014-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