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全國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做好2012年度全國價格鑒證師
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川人社辦發〔2012〕175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改委(物價):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2年度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1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做好2012年度全國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2012年度全國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統一定于2012年9月8、9日舉行。
9月8日上午8:30-11:00考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
下午13:00-15:30考法學基礎知識;
16:30-19:00考價格政策法規;
9月9日上午9:00-11:30考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
下午14:00-16:30考價格鑒證案例分析。
二、報名條件及部分科目免試條件
(一) 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經濟、法律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7年。
2.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5年。
3.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3年。
4.取得經濟、法律專業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1年。
5.取得價格鑒證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6.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初級資格,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6年。
(二) 部分科目免試條件
從事價格鑒證工作滿六年,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科目,參加《法學基礎知識》、《價格政策法規》、《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價格鑒證案例分析》四個科目的考試。
1.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經濟、會計或審計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2.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會計或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三、報名時間及程序
(一)報名時間
我省報名時間統一定于2012年5月20日至6月20日,資格審查和相片質量審查時間定于2012年5月20日至6月22日,繳費時間定于2012年5月20日至6月23日,現場打印發票時間定于2012年5月20日至6月30日。
(二)報名程序
2012年度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全部實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現場資格審查和現場打印發票的方式。報考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先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進行網絡注冊,并認真閱讀有關文件,了解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進行報名。
1.簽訂《四川人事考試考生誠信承諾書》。報考者在填報基本信息前須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承諾自己所填報的所有信息真實可靠,準確無誤,并自覺遵守人事考試的有關規定。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2.選擇是否免試部分科目。報考者如果符合文件有關條件需免試部分科目的,請選擇“免試部分科目”進行報名。
3.確認檔案號。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滾動管理模式,檔案號是成績滾動管理的依據,非2012年新參考人員,應直接到網上查詢檔案號并完成網上報名和繳費事項。如果在網上查詢不到自己的檔案號,請及時到當地人事考試機構核查,否則其成績將無法進行滾動管理,所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4.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如實、準確填寫《2012年度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項內容。
5.上傳相片。報考者按網絡提示上傳相片,相片為報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為JPG格式,大小應在16K至30K之間。
(三)資格審查
1.考生報名資格審查,仍按屬地劃分進行。首次報考人員在網上所填報的基本信息確認無誤且相片成功上傳后,再于2012年5月20日至6月22日上網自行打印本人所填報的《2012年度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經所在單位審核、簽字和加蓋公章后,持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從事經濟、法律或從事價格鑒證業務工作年限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到當地物價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中央及省直在蓉單位的報考人員,經所在單位審核、簽字和蓋章后攜帶上述材料到省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地址:成都市永興巷15號,電話:86523425,聯系人:任濤)進行資格審查。
2.資格審查人員應在《報名表》上明確簽署審核意見、簽名并加蓋單位印章,全部報考人員《報名表》須清點整理,于報名結束后集中送市(州)考試機構備查。對所有報考人員,各資格審查部門還須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管理信息平臺(簡稱考務通)進行網上資格審查確認。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應說明理由,對相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要求報考人員重新上傳。具體操作說明詳見四川人事考試網。
3.資格審查要落實責任制,做到誰復審、誰負責,誰出問題、誰承擔責任。各市(州)職稱工作部門和考試機構要按照管理權限,對本地區資格報考人員的情況進行抽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要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對提供虛假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人員和不嚴格按照報名條件或以不正當手段協助他人取得考試資格的人員,必須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進行嚴肅處理。
四、其它有關事項
(一)全國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三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五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三個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參加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執業資格證書。
(二)《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法學基礎知識》、《價格政策法規》、《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等四科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價格鑒證案例分析》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考試時考生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三)準考證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編排。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準考證,并認真核查準考證上各項內容,仔細閱讀考場規則,按要求準備考試用品。
(四)全省考場統一設置在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考生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和準考證進入考座,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考試時手機等通訊工具一律不得帶入考場,違者按違紀處理。
(五)考試收費標準根據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和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04〕1108號文件的規定,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考務費每人每科75元。考五科者共交納375元,考四科者共交納300元。考生資格審查通過后,須在規定時間內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網上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當地人事考試機構打印發票,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發票的,視為自動放棄發票。
五、2012年考試將使用2010年版考試大綱及考試用書。需要者直接向中國價格協會訂購(聯系電話:010-68033566)。
二O一二年五月八日
發布日期:2012-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