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統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繳費標準:
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 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個檔次,其中100元檔次只適用于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的最低選 擇。對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重度殘疾人由縣(市、區)政府代其繳納不低于最低標準(100元/年·人)的養老保險費。除100元檔次外,參保人自主 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待遇計發:
參保人員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達到15年且未領取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及政府規定的離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等養老保障待遇的,可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政府補貼:
繳費標準為100元、200元的,政府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30元;繳費標準為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 的,政府補貼標準分別為每人每年35元、40元、45元、50元、55元、60元、65元;繳費標準為1000元及以上的,政府補貼標準均為每人每年70 元。
發布日期:2014-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