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14年起“重癥肌無力”納入門診特殊疾病管理
重新修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管理辦法,“重癥肌無力”納入門診特殊疾病管理
據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以來,該局圍繞建立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機制,對全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管理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充分征求市級相關部門、醫保經辦機構、定點醫療機構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各方面意見建議,根據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等規定,重新修訂了《成都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管理辦法》,并于2014年1月1日起實施,旨在進一步保障醫療保險參保群眾的合法權益,提升門診特殊疾病患者的就醫治療質量。
據悉,新《辦法》一是增加了門診特殊疾病的種類,將“重癥肌無力”納入門診特殊疾病管理,取消了原辦法對“血友病”僅學生兒童可申請的限制,拓寬了保障覆蓋面。二是門診特殊疾病病種范圍由三類增至四類,便于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三是門診特殊疾病的認定,由醫保經辦機構委托定點醫療機構實施并出具認定結論,便于參保人員得到更加及時有力的治療。四是建立專家評審制度,如參保人員對認定機構出具的認定結論有異議,可向醫保經辦機構提出復查申請,由市級醫療保險專家評審小組進行復查認定并做出認定結論。五是建立治療方案復審制度,醫療機構主診醫生提出初步治療(或變更)方案后,須由復審專家進行復審,復審通過的方案才能最終生效,進一步保障參保人員就醫治療質量。
發布日期:2013-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