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應繳公積金嗎 跳槽后如何繳存公積金?
勞務派遣工應繳公積金嗎?
提問:我是勞務派遣員工,這種臨時工可以要求單位上住房公積金嗎?
回復:勞務派遣員工應繳納住房公積金。根據有關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是勞動法上的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因此,作為用人單位的勞務派遣單位應當為勞動者繳存住房公積金。經費來源應由勞務派遣單位和實際用工單位以協議形式明確。
跳槽后如何繳存公積金?
提問:跳槽到新公司工作后,住房公積金應如何繳存?另外,我的朋友從原單位離職后沒有工作,他個人可以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嗎?
回復: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當月起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不能以個人名義續繳公積金,但是職工購房時符合條件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余額。
發布日期:2013-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