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高血壓腦出血納入新農合大病醫保
四川新聞網北京3月11日訊(全國兩會特派記者 張進春)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人大代表張德明給出了這樣一組數據:全國有近2.3億高血壓患者,高血壓腦出血的發病率為110/10萬,致殘率幾乎達100%,死亡率在35%左右。他建議將高血壓腦出血納入新農合大病醫保病種。
張德明,全國人大代表、雅安市人民醫院神經外科主任、主任醫師,從醫多年,他介紹說,高血壓病的發病率高,目前仍以1000萬人/年的速度增長。高血壓可發生多種并發癥,而最嚴重的并發癥系腦出血,其死亡率和致殘率很高,是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的疾病。
張德明說,高血壓腦出血的治療方法已經成熟,根據病情采取手術治療還是非手術治療的指征也已形成共識,現代治療手段與診療技術對高血壓腦出血的治療效果確切。其醫療費用也可控制。因此,張德明說,高血壓腦出血符合現行大病醫保病種的兩個選定標準,即:對健康危害大和療效確切、費用可控,屬于現行醫保大病的范疇。
由于高血壓腦出血的病理特性、病情特點和病程特點,決定了其治療費用昂貴,可達2~3萬元人民幣,尤其是需要外科手術的患者醫療費用會更高,已超過了由國家六部委制定、于2012年8月30日公布的《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中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的標準,也就是說也符合醫改新政中規定的大病醫療費用支出標準,屬于新醫改述及的醫保大病。
張德明說,不論是按現行標準還是新標準,高血壓腦出血均屬醫保大病,但在目前20種新農合大病醫保病種中還沒有高血壓腦出血,而更為科學的根據看病費用支出額來裁定大病的前述醫改指導意見還未實施,推廣普及也還需要一段時間的試點試行,如果將高血壓腦出血繼續按新農合基本醫保報銷,極可能讓患者無力繼續治療、甚或其家庭經濟陷入困境,特別是對于經濟比較滯后的西部農村高血壓腦出血患者而言,更會因病致病、因病返貧。
為此,張德明建議在以醫療費用作為大病裁定標準,也就是在2012年8月30日公布的醫改新政尚未全面實施前,將高血壓腦出血納入新農合大病醫保的病種范圍。另外,為保證高血壓腦出血的救治療效,同時更好地實現其醫療費用可控、提高醫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可只將高血壓腦出血急性期設定為新農合大病醫保,而高血壓腦出血康復期則不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