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人事代理知識問答,南充人事代理選英聯
一、什么是人事代理制度?
人事代理是市場經濟發展進程中產生的一種新型人事管理和服務制度,是指政府人事部門人才交流機構受用人單位或流動人員委托,按照法律法規和人事人才政策,為用人單位或流動人員提供社會化、集約化、專業化人事服務。
二、辦理人事代理有何意義?
對單位而言:單位實行人事代理,使人事管理服務實現了社會化,如檔案管理,職稱申報評審,社會保險,員工的進、管、出等,過去由單位管理的人事業務從單位分離了出來,交給專業人事部門來承擔,單位減少了人事管理機構、管理人員和費用。
對個人而言:辦理人事代理的流動人員可在市內外各單位自由流動,漯河市人才交流中心保障其合法權益和應有的社會、政治待遇,使之安心工作和創業,并幫助其解除后顧之憂,如按政策規定保留干部身份、計算連續工齡、調整檔案工資、轉正定級、職稱評定、集體戶口申報、黨團關系管理、人事關系調入調出、基本社會保險代繳等。
三、人事代理由哪個部門具體承辦?
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精神,人事代理工作由縣以上(含縣區)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負責。結合漯河實際,市屬各縣區的人才交流中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人事代理工作,漯河市人才交流中心負責市區所有單位(省直屬企事業單位除外)的人事代理工作。
四、人事代理的對象:
(一)國有、集體企事業單位,混合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民辦科研機構,社會公益事業組織以及其他無主管部門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大中專畢業生;
(二)律師、會計、審計、公證等社會中介機構,各社會團體、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三)自主創業和暫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大中專畢業生(含“五大”畢業生);
(四)自費出國(境)留學人員;
(五)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
(六)辭職和被辭退及自動離職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七)與用人單位中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以及企事業單位人事改革中的分流人員。
五、人事代理的主要內容:
(一)負責單位和個人人事檔案保管;
(二)代繳(辦)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戶口關系遷移和集體戶口等手續;
(三)代辦檔案工資定級、晉級、調整和工齡計算核定等手續;
(四)代辦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初定、申報評審、考試報名等手續;
(五)出具出國(境)、考研等各類所需的材料證明;
(六)代辦聘用合同簽證;
(七)為人事代理單位辦理各類人才引進、推薦和招聘業務;
(八)為人事代理單位提供人事政策咨詢,受理人事管理、考核、培訓和人才素質測評等業務;
(九)按照《黨章》有關規定,接轉黨團員組織關系;
(十)為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政策咨詢,為暫未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管理人事檔案;
(十一)流動人員人事關系接轉;
(十二)協調流動爭議;
(十三)承辦單位和個人委托的其他人事代理業務。
六、人事代理的形式:
各類企事業單位可以實行單位代理,也可以實行個人代理;實行單位代理的,可以全員代理,也可以對部分人員進行代理。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均應實行人事代理。實行聘用制的事業單位可以實行全員人事代理。
七、流動人員檔案為什么由政府人事部門人才中心管理
中組部人事部《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人發[1996]118號)明文規定,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機構為縣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所屬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嚴禁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保管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因此,為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管理,維護人事檔案的真實性、嚴肅性、完善人才流動社會化服務體系,促進人才合理流動,對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由政府人事部門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實行專門管理。
八、哪些人屬于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范圍?
1.待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含“五大”畢業生);
2.外資企業、鄉鎮企業、民營企業、私營企業等非國有企業從事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的人員;
3.單位實行聘用制的人員;
4.企事業單位改制分流的人員;
5.與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人員;
6.自費出國留學的人員;
7.其他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的人員。上述人員就業時,其本人或用人單位應當委托當地政府人事部門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提供人事代理服務。
九、單位如何辦理人事代理?
答:首先,由單位寫出書面申請,同時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復印件以及委托代理人員的履歷表,身份證復印件等有關資料,統一交漯河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同意委托后,與委托單位簽定《人事代理合同書》。委托單位按照合同內容向人才交流中心移交有關資料,人才交流中心按合同內容為委托單位提供服務。
市人才交流中心為方便單位辦理人事代理業務,可以上門服務,現場辦公。
十、學生檔案與人事檔案有何區別?
學生檔案主要是畢業生在校學習成績和表現的一種記錄,不能按干部人事檔案轉遞。人事檔案則是一個人的職業和身份記錄,屬于干部人事檔案范疇。學生檔案只有形成人事檔案才能按干部管理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十一、“五大”畢業生人事代理
為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人才流動社會化服務體系,促進人才合理流動,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特做出以下規定:凡國家計劃外招收而不包分配的“五大畢業生”含(自考、成教、學歷文憑、函授、電大等)非在職畢業生,取得國家承認專科學歷后,可以通過人才市場求職就業,畢業生就職到非國有全民所有制單位后,其檔案人事關系由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保管,并負責辦理人事代理手續。辦理人事代理手續后,享受與國家計劃內統一招收的畢業生同等人事待遇,畢業生還可以享受到和國有單位工作人員相同的人事待遇。
十二、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如何委托人事代理?
聯系到非國有企業或實行聘用制的國有企事業單位的應屆大中專畢業生持人事局頒發的介紹信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報到,雙方簽定《人事代理合同書》,按照合同內容為在市區無入戶地址的大中專畢業生掛靠戶口關系。管理其檔案,承辦見習期滿后的轉正定級、職稱評定、社會失業養老保險等人事管理業務。
十三:流動到三資企業、私營企業等非國有企業的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如何委托人事代理?
為確保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的合法權益,流動到三資企業、私營企業等非國有企業的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必須實行人事代理。以上人員持用人單位證明信向市人才交流中心提交人事代理申請。人才交流中心同意受理后,簽訂《人事代理合同書》,委托代理個人按合同項目向市人才交流中心移送有關資料,市人才交流中心按合同內容為委托代理個人提供服務。
十四、人事檔案、人事關系如何調出?
出示符合國家人事部規定的接收單位的接收函并退回原人事代理合同書,單位委托的另需單位出具終止合同、辭職辭退、解聘或同意調出函,我中心審核后辦理調出。
十五、人事檔案如何轉遞?
調入單位開具商調函或調動函,原管檔單位接函后通過機要交通或派專人轉遞人事檔案。轉移檔案時按統一規定的“檔案轉遞通知單”的項目詳細登記,嚴密包封。接收單位收到人事檔案后,在檔案回執單上簽字并寄回送檔單位。
發布日期:2012-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