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人員再就業 職介機構有補貼
蘇報訊(記者 錢怡)為幫助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鼓勵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積極參與就業援助和就業服務,昨天,市人社局發布了《蘇州市職業介紹補貼試行辦法》,明確從2月1日起,成功推薦失業人員就業的,按每人800元標準給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補貼。
職業介紹補貼對象為上年度市級以上人力資源服務誠信企業。職業介紹補貼標準為:成功推薦失業人員就業的,按每人800元標準給予職業介紹補貼,其中,屬審核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職業介紹補貼。“就業困難人員”的認定按照蘇州《市政府關于積極應對當前經濟形勢穩定就業促進就業的意見》(蘇府〔2009〕1號)相關規定執行。《辦法》明確,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為失業人員提供相關就業服務,包括政策咨詢、就業指導、職業能力測評、職業規劃和崗位推介等,并成功介紹失業人員就業。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登記失業滿6個月以上本市戶籍失業人員提供職業介紹等就業服務后,失業人員被吸納就業(含勞務派遣)且用人單位與之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的。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兩年內只能享受一次職業介紹補貼。被同一單位錄用的,不能再次享受補貼。《辦法》指出,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申請職業介紹補貼時弄虛作假,騙取就業專項資金的,除按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外,取消參評人力資源服務誠信企業資格,今后將不再受理該機構的職業介紹補貼申請,并向社會公示。
發布日期:2013-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