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保突然被取消 原是被改成失地農民保險
每月領得好好的新農保,突然被停掉,多方了解得知,原來是街道為他們統一辦理了失地農民保險,并停掉了他們的新農保。可這卻苦了今年63歲的聶仁元,因為他還沒“失地”,領不到失地農民保險,兩頭不著落,沒有收入來源的聶仁元只得向政風熱線求助。
聶仁元是武進經發區西湖街道塘門村委黃家村村民,2009年7月,他一次性交了13580元的參保費用,通過村委統一辦理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2010年8月起,他每月可領取234.7元的養老金。去年2月,老聶照例去銀行取錢時,卻發現他的養老金被停發了。他隨即去武進區社保中心咨詢,工作人員稱“是西湖街道的工作人員過來取消的”。老聶于是去找西湖街道工作人員,“當時他們答復我,街道會在年終時一次性把一年的養老金現金支付給我,但這樣一來,我之前的十多個月要靠什么生活?所以,我希望還是能每個月定時打到我的卡中。”老聶說,從去年2月停發養老金到現在快一年了,沒有任何收入來源的他,生活一下子陷入了困境。他認為,街道之所以把他的新農保停掉,可能和他們村最近的拆遷有關,因為他還沒有談好條件,至今仍未搬遷。
事實是否如此?1月4日下午,記者來到武進經發區西湖街道。街道經濟管理科負責人向記者解釋,取消聶仁元的新型農保是因為2011年5月,塘門村委開始拆遷,之后,村里統一為村民辦理了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失地農民保險和新農保標準不同,屬于社保不同的保障體系,兩者不能重復享受,而失地農民保障標準會高一些。”
聶仁元的新農保停掉后,并沒有拿到失地農民保障金,這又是怎么回事呢?負責人稱,“雖然他的失地農民參保手續已經辦好,但因為其房屋沒有拆除,還未真正失地,所以還沒有發放下來。”考慮到聶仁元一家沒有任何收入來源,街道準備在春節前,把這一年未領到的養老金一次性補貼給他,至于當時一次性所繳納的一萬多元參保費用,負責人表示,扣除他每個月已領取的養老金,剩余的已全由武進區社保中心退回到聶仁元的銀行卡上。
1月6日,聶仁元又聯系記者,說他并不想退新農保,而且他的銀行卡上也還沒有收到武進社保中心退回的參保費用。記者為此又前往武進區社會保障中心咨詢。社保中心支付科工作人員經查詢發現,聶仁元的新農保是在2012年1月19日被停掉的。“因為失地農民保險與新農保不能同時享受,所以根據西湖街道上報的失地農民名單取消了他們的新農保。之后的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則由街道負責發放。”工作人員說,由于退保手續一定需要本人來辦理,聶仁元的參保費用因此到現在還沒有退還給他。“退還參保費用需要當事人本人的養老金領取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同時還要去當地村委填寫新農保參保人員減少表并蓋章。這三份材料齊全后就可到窗口辦理退保手續。之后,社保中心會根據電腦結算出來的金額退還到當事人的銀行卡上。”工作人員還特別提醒,辦理退保手續的時間必須在每月的25日之前,“當事人在1月來辦理手續的話,4月中旬,剩余的參保費用就會打入他的銀行卡中。” 尤佳
點評
根據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政府武政發〔2009〕5號文件《武進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參保人員原則上不得退保,但因戶口遷出本區、因故死亡或因職業變更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人員,由本人申請,經辦機構審核同意,可將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一次性退還給本人,同時終止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關系。由此可見,終止新農保關系需由本人提出申請,現參保人員所在街道在未征得參保人員同意的情況下,將其新農保關系停止,該行為與上述辦法的規定明顯相違背,同時也嚴重影響了參保人員的正常生活秩序。因此,各級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應依法行政,規范參保退保程序,切實維護和保障參保人員特別是新農保人員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