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勞務派遣公司選南充英聯人力資源服務公司
勞務派遣三性原則
《勞動合同法》第66條規定:“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全國人大法工委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給出答復,答復確定了勞務派遣用工形式的三原則:臨時性、輔助性和替代性。所謂輔助性,即可使用勞務派遣工的崗位須為企業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指正式員工臨時離開無法工作時,才可由勞務派遣公司派遣一人臨時替代;臨時性,即勞務派遣期不得超過6個月,但是目前也沒有詳細的法律規定。
勞務派遣四大原則
勞務派遣公司經營服務有著自身的特點和規律,因此自然有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
勞務派遣公司經營服務四大基本原則:
雇員租賃原則
勞務派遣的本質是雇員租賃,“派遣”一詞并不適用于解釋勞務派遣經營活動的法律關系和業務特征。“租賃”一詞卻能概括勞務派遣所有業務特征,并合理解讀勞務派遣復雜的三方法律關系。
租賃與雇傭一樣更適用于解釋勞動力與工作單位之間的法律關系。
以生產線承包為特征的勞務外包合作,因為不存在租賃關系而并非勞務派遣,也不適宜簽訂勞務派遣合同。
同工同酬原則
現行法律制度規定勞務派遣用工單位,應當實行同工同酬制度,讓派遣員工與企業自身員工享受完全相同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同工同酬可以簡單地理解為,相同崗位、相同等級的員工,應該執行同等工資待遇標準。但這樣就容易被異化為,用工單位應對同工同酬的一種對策。
拒絕墊付原則
現行法律制度明確了勞務派遣三方法律關系中,用工單位應當實際承擔派遣員工工資和社保費用。這就是勞務派遣公司不墊付原則的法律基礎,也就是說派遣公司不為用工單位墊付派遣員工工資和社保費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堅持原則,為用工單位墊付上述費用,也就意味著無形中極大地增加自身的經營風險。
受益歸責原則
《侵權責任法》規定:“派遣員工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誰用工,誰受益”是一種普通常識,“誰受益,誰擔責”則是利益義務對等的基本原則。
派遣員工一旦出現工傷事故,工傷保險待遇賠償不足部分則應有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單位負責承擔。
釋義延伸
勞務派遣勞動派遣的最顯著特征就是勞動力的雇用和使用分離。勞動派遣機構已經不同于職業介紹機構,它成為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下面是勞務派遣結構示意圖: 啟智勞務派遣示意圖
勞務派遣的具體形式有以下幾種:
完全派遣
由派遣公司承擔一整套員工派遣服務工作,包括人才招募、選拔、培訓、績效評價、報酬和福利、安全和健康等。
轉移派遣
有勞務派遣需要的企業自行招募、選拔、培訓人員,再由派遣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并由派遣公司負責員工的報酬、福利、績效評估、處理勞動糾紛等事務。
減員派遣
減員派遣指企業對自行招募或者已雇傭的員工,將其雇主身份轉移至派遣公司。企業支付派遣公司員工派遣費用,由派遣公司代付所有可能發生的費用,包括工資、資金、福利、各類社保基金以及承擔所有雇主應承擔的社會和法律責任。其目的是減少企業固定員工,增強企業面對風險時候的組織應變能力和人力資源的彈性。
試用派遣
這是一種新的派遣方式,用人單位在試用期間將新員工轉至派遣公司,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試用,其目的是使用人單位在準確選才方面更具保障,免去了由于選拔和測試時產生的誤差風險,有效降低了人事成本。
短期派遣
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機構共同約定一個時間段來聘用和落實被派遣的人才
項目派遣
企事業單位為了一個生產或科研項目而專業聘用相關的專業技術人才。
晚間派遣
用人單位利用晚上的特定時間,獲得急需的人才
鐘點派遣
以每小時為基本計價單位派遣特種人員。
雙休日派遣
以周六、周日為基本計價單位派遣人員。
集體派遣
國有企事業單位通過勞務派遣機構把閑置的人員部分或整體地派遣給第三方。
實用指針
勞務派遣對促進派遣員工就業、提高派遣員工的職業技能和執業能力、保障派遣員工的合法權益、解決派遣員工的后顧之憂等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建立起新型的勞動關系,有助于保障派遣員工的合法權益;充分利用勞動部門的就業平臺和資源優勢,為派遣員工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和更為廣闊的職業選擇;重視派遣員工的教育培訓工作,有效提升派遣員工的職業素質和職業技能,提高派遣員工的職業選擇能力。
2.勞務派遣不僅保證了派遣員工的工資收入水平,而且還可以利用內部的崗位空間和崗位調整,提高派遣員工的工資收入;可節省用工單位招聘員工的各項費用,如場地租用費、廣告費等;同時也避免用工單位自行招進不符合要求人員造成的損失和處理的麻煩。
3.實行勞務派遣可以節省用工單位勞動力使用和海潤達;用工單位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隨時要求派遣機構增減派員,有利于用工單位用人的靈活性;也可使用工單位從繁雜的勞動保障事務中解脫出來,有利于用工單位集中精力抓好生產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