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人員發物價補貼 最高每人每月21元
本報南昌訊記者王歡報道:29日,記者從南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南昌市失業保險今年再次為失業人員發放物價補貼逾189萬元,已于11月底前全部發放到位。
據悉,由于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南昌市居民消費價格漲幅連續超過3%,為緩解物價上漲對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的影響,保障失業人員的生活水平,南昌市政府決定為失業人員再次發放5個月的物價補貼,發放標準為:一類:21元/每人每月;二類:19元/每人每月;三類:18元/每人每月。【南昌為失業人員發物價補貼 最高每人每月21元】
發布日期:2012-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