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2012年度選調生資格復審及面試等公告
報考樂山市2012年度選調生且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
根據《四川省2012年度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簡章》,經研究,現將樂山市2012年度選調生資格復審及面試等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考生自愿填報的職位和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具體名單以四川省選調生志愿填報系統四川省委組織部公布的人員名單為準。
考生本人必須親自到場參加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2年5月12日(星期六) 9:30至16:00。
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選調資格,后果自負。
三、資格復審地點
資格復審統一在樂山市實驗中學(樂山市市中區天星路99號)進行。
四、資格復審相關要求
考生需按《四川省2012年度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簡章》中資格復審的要求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在指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資料不齊、條件不符、提供虛假信息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者取消面試資格,不再遞補。
資格復審合格者,需現場繳納80元面試考務費后領取《面試通知書》。
(一)應屆大學畢業生需要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高校黨委組織部(就業主管部門)審核簽章的《四川省2012年度選調生報名推薦登記表》一式3份(正反兩面打印,貼上照片);
《四川省2012年度選調生報名推薦登記表》簽章日期應與報名時提交的推薦日期一致,即應是2011年12月23日前。
2、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被評為校級以上三好學生的提供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4、是黨員(含預備黨員)的,出據證明并加蓋院系總支部印章;
5、擔任學生干部的,由院系總支出具證明,證明寫清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擔任何種職務,并注明是哪級學生干部;
所提供材料全部使用A4紙印制。
(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服務地所在縣(市)項目主管部門、服務地所在縣(市)委組織部審核簽章的《四川省2012年度選調生報名推薦登記表》一式3份(正反兩面打印,貼上照片);
《四川省2012年度選調生報名推薦登記表》簽章日期應與報名時提交的推薦日期一致,即應是2011年12月23日前。
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3、黨員,出據證明并加蓋加蓋服務地組織部門或直工委印章;
4、各項服務主管部門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1份。
① “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需出具縣委組織部兩年以上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
②“三支一扶”(需出具縣市人事部門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
③“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需出具縣教育部門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
④“社工人才百人計劃” (需出具縣民政部門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
⑤“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需出具縣團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
五、面試前培訓要求
2012年5月12日下午4:30,面試前培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所有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在規定地點參加考前培訓。
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培訓的,視為自動放棄選調資格,后果自負。
面試于2012年5月13日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六、其它有關事宜
樂山市2012選調生面試有關的面試成績、體檢結論以及人員遞補等情況,以后均在樂山人事考試網(http://ls.scpta.gov.cn)上公布,敬請考生及時關注。
電話:2443032
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
2012年4月24日
發布日期:2012-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