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貢一社保局長受賄為百人辦提前退休
昨日,成都商報記者從富順縣人民檢察院獲悉,富順縣人民法院日前開庭審理了富順縣社保局原局長熊某受賄案,熊某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兩罪并罰,執行有期徒刑13年。
受賄 違規辦提前退休辦社保
熊某在2007年至2011年擔任縣社保局局長期間,先后為145人辦理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為272人辦理城鎮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超年齡參保提供關照和幫助,非法收受賄賂101萬元,自得贓款96萬多元。 “熊某系單位正職,她利用自己經辦簽字手續的職務之便收受錢財。”辦案檢察官介紹稱,“她對不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先壓著不簽,人家送了錢財,就簽字審批。”
熊某家庭收支差額數百萬元
庭審中,公訴人還指控熊某涉嫌犯有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熊某自1987年1月至2011年12月的家庭總收入210余萬,其生活支出、購置房產、銀行存款及債權高達763萬。其中2004年赴港、臺旅游,高檔消費、其子大學生活等各種支出高達數百萬元,其家庭先后購置房產和交納住房公積金支出416萬元。2009年開始,先后以其子名義在富順、成都購置房產、汽車。
據富順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熊某在擔任縣社保局局長期間,利用審批參保、核定提前退休和超齡參保人員退休待遇的職務之便,收受賄賂94.9萬元,其行為構成受賄罪;445萬余元不能說明來源,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鑒于熊某有檢舉他人犯罪的行為,應從輕處罰。法院一審判決熊某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兩罪并罰執行有期徒刑13年,沒收財產20萬元,同時收繳其所有非法所得540余萬元。
余利兵 成都商報記者 周茂梅
受賄 違規辦提前退休辦社保
熊某在2007年至2011年擔任縣社保局局長期間,先后為145人辦理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為272人辦理城鎮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超年齡參保提供關照和幫助,非法收受賄賂101萬元,自得贓款96萬多元。 “熊某系單位正職,她利用自己經辦簽字手續的職務之便收受錢財。”辦案檢察官介紹稱,“她對不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先壓著不簽,人家送了錢財,就簽字審批。”
熊某家庭收支差額數百萬元
庭審中,公訴人還指控熊某涉嫌犯有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熊某自1987年1月至2011年12月的家庭總收入210余萬,其生活支出、購置房產、銀行存款及債權高達763萬。其中2004年赴港、臺旅游,高檔消費、其子大學生活等各種支出高達數百萬元,其家庭先后購置房產和交納住房公積金支出416萬元。2009年開始,先后以其子名義在富順、成都購置房產、汽車。
據富順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熊某在擔任縣社保局局長期間,利用審批參保、核定提前退休和超齡參保人員退休待遇的職務之便,收受賄賂94.9萬元,其行為構成受賄罪;445萬余元不能說明來源,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鑒于熊某有檢舉他人犯罪的行為,應從輕處罰。法院一審判決熊某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兩罪并罰執行有期徒刑13年,沒收財產20萬元,同時收繳其所有非法所得540余萬元。
余利兵 成都商報記者 周茂梅
發布日期:2012-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