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云南省委提出農民工市民化多條對策措施
本報訊 (記者 陳樹德)農民工怎樣才能真正市民化,獲得作為城市居民的身份和平等權利,融入城市社會?民建云南省委近日提出,進一步加大力度改善農民工的生產和生活待遇,讓農民工真正市民化。
據了解,多年來,云南省在就業、工資性保障、子女上學、工傷保險等方面做了許多工作,農民工就業與生存環境有了較大改觀,但距離真正意義上的市民化還存在很大差距。主要體現在農民工享受公共服務水準低、合法權益不能保障、住房未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戶籍問題未從根本上解決。
民建云南省委指出,實現農民工市民化目前最關鍵的問題是要切實保障農民工依法享有合法權益。要加快推進農民工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等險種的落實,探索農民工養老保險可接續、可轉移的辦法。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加強與勞務輸入地區勞動保障部門的協調配合,督促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和各項經濟補償金等。依法規范職業中介、勞務派遣活動,嚴厲打擊坑害農民工的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妥善處理因企業裁員發生的勞務糾紛。多渠道提供和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解決好農民工子女在家寄宿上學的后顧之憂。
為此,民建云南省委建議改革戶籍制度,打通農民工市民化的關鍵環節。改革的重點要包括:配合勞動就業制度與社會保障制度創新,逐步弱化戶籍制度的就業與社保功能;配合社會保障制度、公共服務制度的創新,實現居住自由、遷移登記、城鄉統一的一元戶籍。
在改革戶籍制度的同時,民建云南省委還建議進一步創新社會保障制度。盡快實現工傷保險對農民工全覆蓋,保障受工傷或患職業病的農民工獲得與城鎮職工一樣的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健全農民工醫療保障制度,鼓勵常年外出穩定就業農民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季節性外出就業的農民工以參加農村新型合作醫療保險為主,使農村新型合作醫療與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工醫療保險結合起來,增加農民工的醫療保障程度。建立符合云南特色的養老保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