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工入會的三條原則
《中國工會章程》規定“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中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參加工會組織的權利”。依據此項規定,勞務派遣工自然屬于中國工會覆蓋的范圍。
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由于受“工會關系隨勞動關系建立”障礙,使得中介機構和實際用工單位存在“兩張皮”的現象,即:中介機構因為勞務派遣工分散,對會員難以直接管理,不愿意成立工會。實際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工不存在法律上的勞動關系,不主張其加入本單位工會。
關于勞務派遣工入會問題,應確立三條原則,即一是本人自愿,且符合勞務派遣工用工政策;二是確立會籍管理制度,即勞務派遣工會員實行會員關系隨實際勞動關系流動的管理制度,實際勞動關系在哪里,會員的會籍關系也確定在哪里;三是確立勞務派遣工與職工平等的會員地位,即平等地參加企業工會會員(代表)大會,按比例選舉勞務派遣工會員代表,履行會員代表職責,并對大會議題發表意見和建議。關于勞務派遣工會員經費提取問題,要考慮勞務派遣工這種特殊用工性質,應采取靈活辦法。關于勞務派遣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問題,要以職工(代表)大會和職代會民主管理聯席會為基本形式,并依據各地企業事業單位民主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選舉適當比例的勞務派遣工代表參加會議,并對大會議題發表意見和建議。同時,企業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聽取勞務派遣工對企業改革、發展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發布日期:2012-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