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員工社保該誰繳?
中國寧波網訊 在象山石浦某醫院做了近5年清潔工的黃女士快要到退休年齡了,不久前她才知道,5年來醫院沒有幫她繳過一分錢社保。和黃女士一樣,醫院里其他20名清潔工也都沒有社保,這意味著他們退休后的生活將沒有保障。
醫院為什么不給黃女士和同事繳社保呢?原來,黃女士和同事都是象山某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醫院從事清潔工作的,勞務公司和醫院都認為給清潔工繳社保不是自己的事情,清潔工無奈之下決定集體討說法。
今年7月26日,黃女士和同事一起來到象山縣勞動爭議聯合調解中心。
調解中心了解到,黃女士等人是和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然后由派遣公司派遣到醫院工作的,勞動報酬由派遣公司支付,而實際用工單位醫院只向派遣公司整體支付相關費用,具體由勞務公司分發。
經過近一個月的調解,最后達成調解協議:醫院支付相關費用14萬余元,派遣公司為黃女士等人補繳各類保險,黃女士等人自愿放棄其他調解請求。(東南商報 記者 陳愛紅 通訊員 思文 鄭春芳)
■點評
象山縣勞動爭議聯合調解中心調解員張敏軍:勞務派遣又稱人才派遣、勞動派遣,是當下比較流行的用工方式。勞務派遣的做法,其目的是為了便于勞工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實際用工單位也便于管理,降低用工成本,減少勞動糾紛。它有以下幾個服務原則:
1.雇員租賃原則。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同工同酬原則。派遣員工與企業自身員工享受完全相同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拒絕墊付原則。即用工單位應當實際承擔派遣員工工資和社保費用,派遣公司不為用工單位墊付派遣員工工資和社保費用。
4.收益歸責原則。“誰用工,誰受益”是一種普遍常識,“誰受益,誰擔責”是權益義務對等的原則。派遣員工一旦出現工傷事故,工傷保險待遇賠償不足部分應由真正受益方即用工單位負責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