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員工一天24小時值班算加班嗎?
8月22日,網友“①切@_@虛偽”就自己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待遇的情況是否合理提出質疑,希望我們能請專業人士給出解答。
“①切@_@虛偽”稱,自己是一名勞務派遣員工,在一家國有企業做消防員。
“我平常一天24小時都在消防隊,每個星期有五天在消防隊里值勤,其他兩天休息。”“①切@_@虛偽”表示,自己每月到手的工資只有1000多元,沒算加班工資,也沒有其他補貼。
對此,湘潭大學法學碩士黃義華認為,首先應該看“①切@_@虛偽”的工作性質,值班不一定就是加班。如果單位對某些崗位實行的是不定時工作制,且在勞動局進行了備案,那么工作時間則根據不定時工作制的相關規定執行。
“根據勞動法規定,職工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這是標準工時制,黃義華介紹,公司針對本公司特殊崗位工作人員如消防值班等,一般采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但必須先經勞動部門批準。
“24小時運營的機構必然需要一些職工,在晚上或節假日仍堅守工作崗位,它實行的是不定時工時制或特殊的工時制,跟正常的每天白天8小時工時制不一樣,應經過審批和公示,并和員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這樣,不管員工是輪上法定節假日或晚上上班,都不能被認定為加班。”黃義華說。
另外,根據法律規定,在法定節假日上班的應按工資的300%支付;休息日安排工作不能補休的,應支付200%的工資;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150%的工資。單位支付工資的標準不能低于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而湘潭城區目前最低工資標準為930元。
發布日期:2012-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