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制度與社會階層結構變化
今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了《勞動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其中的重點是規范勞務派遣,保證同工同酬。這一消息對數千萬勞務派遣工來說絕對是個好消息,所以6月下旬之后,就有勞務派遣工通過各種途徑打聽審議結果。還有勞務派遣工把全國人大關于《勞動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見的鏈接傳給大家,希望大家能夠積極表達自己的訴求。
勞務派遣工之所以這樣積極自有其原因,因為這個消息給了他們太多的希望,或者說是因為他們深受勞務派遣用工之苦。近年來,特別是2007年年中《勞動合同法》通過后,由于該法對合同制用工制度做出一些嚴格規定,同時對勞務派遣用工制度規定卻過于原則、模糊,從而導致勞務派遣業瘋狂擴張,勞動派遣隊伍也隨之以驚人的速度壯大。
需要注意的是,其中只有極少數勞動者是自愿成為勞務派遣工的。而在現行勞務派遣用工制度之下,只要成為勞務派遣工,勞動者就等于被貼上了一個身份標簽,此后單位給予他們的一切待遇都要與這個標簽相對應。在目前的勞務派遣制度之下,與勞動者的“勞務派遣工”身份標簽對應得最為緊密,也是引起勞務派遣工最為不滿的就是“同工不同酬”了。
所謂“同工不同酬”,是一個比較的結果,比較的一方是勞務派遣工,另一方一般的說法是“正式工”。但是,用“正式工”來涵蓋勞務派遣工之外的勞動者群體并不準確。當下的企業,尤其是包括央企在內的國有企業里,由于用工制度改革不徹底,其用工形式至少包括有編制的合同工(俗名全民工、集體工)、無編制的合同工(即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工、臨時工(勞動者未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以及其他用工形式等。
就做同樣或類似工作的勞動者來看,在國企里,有編制的員工薪資最高,其次是無編制的合同工;在非國有企業里,則是那些長期合同工的工資最高。派遣工與之比較的,自然是用工單位里做同樣或類似工作但工資最高的,因此,這里的“正式工”就會因單位性質不同而所指亦有不同:國企里的正式工是指有編制的合同工,非國企里的正式工則指長期合同工。
勞務派遣工與正式工做著相同或類似的工作,但工資待遇卻大不相同。從眾多勞務派遣工反映的情況看,他們的薪資與做同樣或類似工作的正式工相比,少則相差兩三倍,多則相差近十倍。這種薪資的巨大差別也正是上文所說的身份標簽的反映,而薪資差別與身份標簽所共同標示的則是勞務派遣工與正式工巨大的社會地位差別,因為對于個人來說,經濟能力正是其社會地位的基礎。
勞務派遣工與正式工之間的差別還不僅僅是勞動報酬方面。比如,正式工作為“用工單位自己的人”有正常的晉升渠道、帶薪年假、工齡工資、有權參加職稱考試或評級等等,這些許多單位里的勞務派遣工都沒有。
作為身份標簽,“勞務派遣”的作用還不止于此,它還意味著對勞動者本身能力和工作水平的否定,進而導致勞務派遣工的自卑心理。據筆者了解,幾乎所有的勞務派遣工在與朋友或陌生人聊到工作單位時,不愿說明自己是勞務派遣工。如果對勞務派遣工的這一心理狀態做一探究,即可發現這是自卑心理作用的結果,由此亦可知這個身份標簽對勞動者心理造成的壓力。
在勞務派遣制度之下,用工單位、用工單位的正式工、勞務派遣公司以及勞務派遣工是四個基本的利益主體,這四者應該說組成了一個利益共同體。但事實是,勞務派遣工與用工單位、與用工單位的正式工、與勞務派遣公司之間對立情緒明顯。在許多勞務派遣工和社會輿論看來,勞務派遣制度之下的同工不同酬實際上就是一種“剝削”。
存在著利益沖突,也就存在著勞務派遣工與其他三者之間的利益博弈。轉換身份與同工同酬就成為勞務派遣工最為強烈的訴求。但一方是強勢的資本和有體制護佑的正式工,勞務派遣工這一方自然難以爭取到實質性的利益,于是尋求有共同身份標簽的其他勞動者在道義上的呼應與支持就成為他們所要去做的嘗試,而互聯網也為這種嘗試提供了便利。但嘗試的過程不會一帆風順,嘗試結果現在也無法預測。
在同工不同酬的薪酬制度條件下,再加上因為法律保護不足、司法腐敗等因素致使勞務派遣工無法有效維權,許多勞動者僅僅因為從合同工轉變為勞務派遣工,工資薪金收入一下子就被腰斬。在正式工與勞務派遣工并存的單位里,前者的薪資收入通常是后者的3-5倍,這使得勞務派遣工收入僅夠溫飽,成為收入最低的社會底層群體之一。
經過近年來的快速發展,勞務派遣工的隊伍迅速擴張,盡管對于中國目前勞務派遣工數量有2700萬到6000多萬的爭議,但無論是選擇哪一個數字,這個群體都是一個千萬級的數量。可以說勞務派遣工群體已經龐大到足以影響中國社會階層結構的演變,也龐大到足以借由勞動力成本途徑來影響中國經濟未來的發展,當然也足以影響中國未來改革的社會環境和氛圍。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勞務派遣制度已經演變成一個難以回避且影響長遠的社會問題。
但是,目前這個問題尚未得到足夠重視。關注這個問題的人大多只是從如何規范企業用工、如何保護這個群體的合法權益著眼,而沒有人從社會階層變化和該群體的思想動態對中國未來的影響入手進行研究。
不能不說,這種情況遠不足以推動這個群體與社會的共同發展,因為這些研究成果未能充分反映出勞務派遣工鮮明的群體特征、強烈的利益訴求及其思想動態,也沒有認真回答政府、社會和利益相關者對其訴求應該如何回應。
因而,當下亟須社會學家而不僅僅是勞動保障領域的專家來研究這一群體,研究這個群體的演變趨勢及其影響因素,研究這一群體的訴求及其將會如何與利益相對方進行博弈、博弈可能產生的后果和這種博弈對中國未來的改革、發展會有什么影響,當然也要研究這個群體的不斷擴大對中國社會階層結構變化的影響。這樣才能從更宏觀的角度清晰地認識這一群體,也才能恰當地回應其訴求,以減小中國未來發展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