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勞務派遣達609萬人次
本報北京7月30日電(記者郭麗君)商務部今天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外交部、公安部等部門召開全國電視電話會議,貫徹落實《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商務部部長陳德銘表示,隨著我國“走出去”規模的擴大,我國在境外的各類投資合作人員不斷增加,截至目前,已累計派出各類勞務人員609萬人次,遍及160多個國家和地區。
據了解,對外勞務合作對帶動就業、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增加國民收入、促進雙邊友好交流發揮了積極作用。據不完全統計,中國在外勞務人員每年匯回或帶回的外匯收入超過40億美元,400多萬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因此得到改善,一些勞務人員利用在國外學到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回國自主創業,帶動周圍群眾共同致富,社會效益顯著。
陳德銘指出,《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作為我國對外勞務合作領域的首部專門法規,具有“里程碑”意義,將推動我國對外勞務合作進入有法可依的良性發展軌道。《條例》將于8月1日起正式實施,內容包括:按照“屬地管理、權責一致”的原則,明確了“對外勞務合作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全過程監管以及各部門協調配合”的管理架構;提高了對外勞務合作企業的注冊資本要求和繳納對外勞務合作風險防范備用金的標準;按照“誰派出,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外派企業和勞務人員的權利義務,規范經營行為;嚴厲打擊非法外派,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等。
據了解,對外勞務合作對帶動就業、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增加國民收入、促進雙邊友好交流發揮了積極作用。據不完全統計,中國在外勞務人員每年匯回或帶回的外匯收入超過40億美元,400多萬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因此得到改善,一些勞務人員利用在國外學到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回國自主創業,帶動周圍群眾共同致富,社會效益顯著。
陳德銘指出,《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作為我國對外勞務合作領域的首部專門法規,具有“里程碑”意義,將推動我國對外勞務合作進入有法可依的良性發展軌道。《條例》將于8月1日起正式實施,內容包括:按照“屬地管理、權責一致”的原則,明確了“對外勞務合作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全過程監管以及各部門協調配合”的管理架構;提高了對外勞務合作企業的注冊資本要求和繳納對外勞務合作風險防范備用金的標準;按照“誰派出,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外派企業和勞務人員的權利義務,規范經營行為;嚴厲打擊非法外派,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等。
發布日期:2012-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