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領工傷人員住院伙食費的通知
按照修訂后的《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2011年1月1日起工傷人員住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住院伙食費,工傷人員因工傷(病)情需要并經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同意外出就醫產生的轉院交通費、轉院食宿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現程序已完善并下發,開始支付住院伙食補助費等費用。各參保單位可到參保所在地的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工傷人員住院伙食費。未撥付住院醫療費的,住院伙食費與住院醫療費一起撥付;已撥付住院醫療費未撥付住院伙食費的,單位填報《成都市已撥付工傷住院醫療費人員住院伙食補助費撥付審批表》(在勞動保障信息網表格下載中可下載)進行申領。如工傷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已離開單位,則單位需提供工傷人員簽字領取住院伙食費的財務憑證原件及復印件進行申領或工傷人員與單位經辦人一起到參保所在地的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簽字申領住院伙食費。
發布日期:2012-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