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的單身證明房管局依舊要 市民很為難
南充新聞網訊(記者 馮方雄)家住高坪區龍門街道辦的張先生最近很郁悶,自己準備出售一套位于龍門三市場內的住房,并已與買房者談妥了條件,誰知在辦理過戶手續時出現了堵心的事。“房管局要求買房者提供單身證明,而民政局又說現在已經不開單身證明了,怎么辦?”
一個要一個不開 市民成“夾層”
在龍門街道辦住了幾十年的張先生,最近準備舉家遷往順慶主城區,并在市濱江路上看好了一套商品房,因此打算將自己在龍門的房子賣掉來支付首付款。張先生很快聯系到了買家,雙方談好價錢后便準備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
“需購房者提供單身證明才能辦理,”聽了房管局工作人員的話后,張先生又帶著買家來到了高坪區民政局,“根據民政部日前出臺的相關文件,我們已經不開單身證明了。”張先生一下就傻眼了,“辛辛苦苦跑了一整天,結果還是辦不了過戶,我這房子怎么還賣不出去了?”
一邊是辦證的部門已停止辦理,一邊是以這一材料作為門檻的部門繼續索要,辦事的市民成為了中間的“夾層”。
民政、公安 接到通知都不開單身證明了
10月9日下午,記者將此事反映到高坪區民政局,該局一位工作人員表示該局確實已經不再開具單身證明了,“我們是9月29日正式接到民政部的通知,從10月1日起已開始執行。”按照文件規定,除辦理涉臺和9個國家(哈薩克斯坦、芬蘭、奧地利、荷蘭、德國、阿根廷、烏拉圭、墨西哥、波蘭)的公證事項外,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已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如何證明買自家房子的人是單身,現在成了張先生頭疼的問題。“派出所有個人信息系統,是不是可以開單身證明呢?”對此,公安部門的說法是“NO”,“今年8月份,公安部專門公布了18項不該由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其中就包括婚姻狀況證明。”高坪區公安分局一工作人員說道。
單身證明“空白期” 房管局、銀行如何應對?
既然單身證明現在已經開不了,那房管局為何又一定需要“這張紙”呢?“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13條規定,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因此我們需要辦理人提供自己的婚姻狀況證明,這也可以保護隱形共有人、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權益。”市房管局法規科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而對于市民反映的“單身證明現在開不了”的現狀,他表示,現在局里也正在研究這個問題,并已將情況反映到市政府,請求協調各部門解決。
除了過戶,辦理房貸也需要“單身證明”。而在這單身證明辦理的空白期,銀行的處理就要靈活一些。“現在我行辦理房貸不需要客戶提供民政局開具的單身證明了,但如果確系未婚人士,還是需要在銀行填寫一個承諾,說明自己現在的婚姻狀況,從而規避房貸風險。”市工商銀行一位工作人員如是說。(編輯:魏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