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租房一年可提兩次公積金 不需完稅證明
□職工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可申請辦理兩次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不再需要提供完稅證明。
□購買新建商品房辦理購房提取取消了“12個月內”的時間限制。
□非成都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離開本市、成都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籍遷出本市,可一次性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本息余額,并注銷個人賬戶
租房可以一年提取兩次公積金,不再需要完稅證明;離職入戶外地,可辦理離職提取公積金……昨日,成都商報記者從成都住房公積金中心獲悉,為提高住房公積金提取的受益面,讓更多職工能使用住房公積金,多項提取政策將于5月4日起作出調整。
租房一年可提兩次
不需提供完稅證明
“這次調整,租房提取的條件進一步放寬,還簡化了辦理手續!惫e金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調整后,職工只需在成都公積金中心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公共租賃住房或商品住房,就能夠申請提取公積金。
按照現行政策,租房提取不僅要求職工夫妻雙方都沒有使用過公積金,每年還只能提取一次。調整后,職工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可申請辦理兩次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此外,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最高限額將由成都公積金中心根據成都市行政區域內住房租賃市場租金水平、租住住房面積等因素確定后向社會公布,目前為15000元。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提取金額,以實際已支付租金為準,不受最高限額限制。
職工個人每年可提取的金額不超過已支付的房屋租賃金額,且不超過申請時上月職工個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如果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不足時,可以申請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租房提取,職工不再需要提供完稅證明。”相關負責人表示,調整后,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業務辦理資料主要為身份證、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配租協議和由相關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門出具的房租專用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新購住房提取
取消“一年內辦理”限制
按現有政策,職工辦理購房提取公積金需要在購房合同備案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此次調整后,職工購買新建商品房辦理購房提取取消了“12個月內”的時間限制。調整后,購買成都行政區域內的新建商品房,在購房合同備案登記后申請提取即可;購買成都行政區域以外的新建商品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款發票之日后申請即可。
同時,新建商品房購房提取額度也調整為“提取金額不超過申請時上月職工個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此外,職工提前結清購房貸款本息的,在貸款結清后任意時間內可申請提取一次,不受一年提取一次的限制。提取金額不超過已結清的貸款本息金額和職工、配偶申請時上月公積金余額。
戶籍遷出成都
可辦離職提取
按照現有政策,成都戶籍的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離開成都或者戶籍遷出成都后,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只能轉移到就職地開設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此次調整后,成都公積金中心新開設離職提取業務。據了解,離職提取業務是指非成都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離開本市、成都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籍遷出本市的,可一次性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本息余額,并注銷個人賬戶。同一職工兩次離職提取業務辦理時間間隔不能小于12個月。
為方便生活困難職工提取公積金,此次調整取消了需要社區、居委會、街道等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例如男職工滿50周歲,女職工滿45周歲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就業,且家庭生活困難的,提取公積金不再需要出具家庭生活困難證明,只需提供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