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制定勞務派遣用工備案制度
為全面貫徹落實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依法規范勞務派遣用工,維護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按照省人社廳《關于實施勞務派遣用工備案有關問題的通知》(川人社函〔2014〕760號)文件要求,我市結合今年八月中旬針對勞務派遣用工專項執法檢查情況,制定了《南充市勞務派遣用工備案制度》,明確了備案時間、內容和工作要求。
一是對企業職工總數、簽訂勞動合同職工人數、使用勞務派遣工人數、被派遣勞動者占簽訂勞動合同職工人數比例全都作了具體的要求;二是要求用工單位提供詳細“三性崗位”的被派遣勞動者人數和確認輔助性崗位職代會或工會討論平等協商的文件或方案;三是要求超比例使用勞務派遣工的用工單位制訂詳細的用工情況說明,包括調整目標、調整方式、時間進度、組織保障、勞務派遣/外包協議和被派遣勞動者花名冊等內容。
此外,《制度》還規定各級人社部門在審查用工單位調整用工方案時,對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內容,要限期修改完善;審查合格的出具備案回執,并建立相應的備案管理臺賬。
該《制度》的制定,進一步加強了對全市勞務派遣用工數量超過用工總量10%、短期內達到規定比例要求存在困難的用工單位的規范指導,能夠有效地督促企業盡快根據生產實際制定實施調整用工方案,并按規定備案。進一步規范企業的用工行為,更好地維護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更有利于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
發布日期:2014-11-22